评论:
首页 > 新闻 > 江苏各地 > 正文

江苏泰兴:再次酒驾让老朋友在“狂欢夜”相遇

发布时间:2019-12-27 13:38:55  |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   作者:张琳 陆锐  |   责任编辑:DH020
2019年12月26日,泰兴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卡口中队副中队长徐亮带领班组人员在市国庆路与环城西路设点检查时,一辆从国庆路由西向东往环城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老朋友,吹一下,这次你又酒驾啦!”泰兴街头,专项整治现场出现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江苏泰兴:再次酒驾让老朋友在“狂欢夜”相遇

  2019年12月26日,泰兴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卡口中队副中队长徐亮带领班组人员在市国庆路与环城西路设点检查时,一辆从国庆路由西向东往环城西路口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突然调转车头要逃避检查。民警张亚见状将其拦截下,驾驶员指着徐亮说:“我和他关系很好,我们是老朋友了”。徐亮回应道:“既是老朋友,看到我还跑?别吹牛了,来,吹这个,测下有没酒驾!”。驾驶人无奈,只得配合呼气测试。“检测结果54.9,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了!喝了酒还驾驶摩托车,你已经涉嫌酒驾了,你知道么?”。驾驶人回答:“中午在家没事眯了两口白酒,孙子上学没人送就……之前因为酒驾被你查处过”。 徐亮通过交警系统查询,果然,驾驶人戴某于2017年2月15日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自己查处过。

江苏泰兴:再次酒驾让老朋友在“狂欢夜”相遇

  原来该车驾驶人戴某是这样认识的民警,因为酒驾而“结缘”。时隔两年,在“狂欢夜”这天,驾驶员戴某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执法民警,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涉嫌饮酒后被处罚,再次酒驾、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戴某将受到拘留十五日以下,罚款二千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张琳 陆锐)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