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泰州烟花爆竹禁放区将扩大——全面撤回禁放区许可证

2019-12-26 10:59:08|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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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在市公安局召开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据悉,今年泰州市政府又对禁放区域进行了扩大调整,颁布了新的《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1月1日起,泰州烟花爆竹燃放区将扩大——全面撤回禁放区许可证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刘芹)年关将至,又到了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为深入贯彻执行《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全面做好2020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12月25日下午在市公安局召开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据悉,今年泰州市政府又对禁放区域进行了扩大调整,颁布了新的《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会上市禁放办解读了2020年禁放实施方案和社区禁放工作考核办法,并且宣读了《关于表彰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月1日起禁放区域扩大到哪里?

  新政策明确了三大区域

  会上明确,1月1日-3日、1月18日、1月24日-25日(除夕—初一)、1月28日-29日(初五)、2月1日(初八)、2月8日(元宵节)为重点管控时段。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乡镇)、各社区(村组)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全面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义工、网格员、中心户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到社区、村组、住宅小区参与现场管控,确保“每条街巷、每个小区、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管理,每一起非法燃放行为都有人员制止。

  扩大后的禁放区域为哪里?新政策明确了三大区域:

  (一)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高港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区域;

  (三)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放区域内销售网点如何处置?

  全面撤回禁放区销售许可证

  会上要求,要及时处置禁放区域内销售网点,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撤回扩大禁放区域内的销售许可证,确保1月1日《通告》实施前全部处置完毕。对撤回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要彻底拆除门店招牌、回收库存产品并依法处置。以防“回流”为重点,加大对禁放区域周界部位管控,积极推行烟花爆竹“实名制”购销制度,严密关注周界部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动向,严防流入禁放区域。

  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东指出,做好2020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一方面,要加大禁放宣传力度,撤回许可证、关闭销售点、回购库存烟花爆竹;另一方面,要巩固提升原先禁放区域内管控工作质效,同时健全网格化管控体系,充实扩大区域内的管控力量。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临战的状态、决胜的信心、扎实的措施,全力打赢禁放攻坚战,切实守护好泰州的碧水蓝天,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