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三个精准”做好脱贫工作

2019-12-25 09:08:47|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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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脱贫攻坚的要求,突出三个精准,健全救助机制,做好脱贫工作。规范低保救助工作机制。建立村(居)、镇(街)、区三级审核审批的规范流程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脱贫攻坚的要求,突出三个精准,健全救助机制,做好脱贫工作。

  一是精准施策,兜底脱贫攻坚。

  规范低保救助工作机制。建立村(居)、镇(街)、区三级审核审批的规范流程,确保低保工作规范透明、公开公平。逐年加大低保保障力度,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实施低保标准城乡一体,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该区低保标准从2016年的590元/人·月提高至2019年的680元/人·月,2016年以来累计保障农村低保38473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17亿元。

  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机制。严格执行特困人员供养认定办法,对符合特困供养人员逐一排查,做到应养尽养。2016年至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7280元/人·年提高到9410元/人·年,累计保障特困人员11233人次,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006.24万元。

  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移交平稳、发放正常、管理规范。三年来,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从6476人增加到12485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145万元。

  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水平。对散居孤儿身份的审核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真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相关工作。目前,全区享受分类保障的困境儿童共71名。广泛开展关爱活动,为困境儿童发放学习用品等。联合团区委在全区18个青少年之家开办“公益暑托班”,为小学3-6年级在读的事实孤儿、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公益陪护服务。

  二是精准衔接,凝聚救助合力。

  聚焦深度脱贫托底线。对2018年以来退出城乡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未发现“脱保”对象;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73户501人逐一进行入户核查,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及时纳入保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将其纳入低保;对低收入家庭中重残人员和白血病、尿毒症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已保障重病单人保82人,重残单人保18户20人。

  聚焦因病致贫强联动。自2017年3月1日起全面执行《泰州市市区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无经济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中患恶性肿瘤等大重病的人员纳入救助。提升医疗救助标准,农村五保、孤儿及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比例为100%,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补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救助比例提高为85%。与财政、人社和卫生部门联动,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孤儿及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

  聚焦临时困难快反应。研究制定《姜堰区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临时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家庭重大刚性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可能造成返贫的群众,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破解“支出型”困难。2016年以来,该区共救助各类临时困难人员2445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769.28万元。

  三是精准核查,确保救助公平。

  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政策透明。召开社会救助工作媒体座谈会,在报纸等媒体就社会救助政策进行集中宣传解读。梳理制作《社会救助百事通》口袋书、《救助政策指南》卡片等下发至镇(街)、村(居)。围绕“民生保障脱贫攻坚”制作民生之政栏目,在姜堰电视台播放。

  主动入户排查,摸清贫困底数。深入基层,对重点对象进行逐一入户走访。对城乡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金轩)

【责任编辑:许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