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又发政策“大红包”——十条激励措施为产业工人赋能成长

2019-11-19 09:53:05|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分享到: | 字体:
泰州市人社局在11月18日以“新时代泰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的名义,出台了《关于优化“培训+竞赛+创新”体系,促进产业工人赋能成长的十条激励措施》。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刘芹 张卫兵 贾健) 为落实《新时代泰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泰州市总工会、泰州市人社局在11月18日以“新时代泰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的名义,出台了《关于优化“培训+竞赛+创新”体系,促进产业工人赋能成长的十条激励措施》。据悉,制定“十条措施”的根本宗旨是要强化“培训、竞赛、创新”三位一体,健全产业工人成长发展体系,最大限度促进产业工人赋能成长。

  【关键词:职业培训】

  将培训作为职工最大的福利

  新政策明确,鼓励企业开展全员培训。这方面,主要是发挥职工夜校(网校)引领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力推企业普遍开展入职、安全生产、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培训。技能培训课程达15天或累计达90小时以上、年度培训总人数达200人(含)以上、培训结束后组织理论考核和技能比武的职工夜校(网校),可申报参加市优秀职工夜校(网校)评选,市及各市(区)总工会对市优秀职工夜校(网校)给予5万元培训补贴,可提取其中5%-10%用于补助非公企业活动组织者。

  鼓励职工参与学历提升培训。通过“求学圆梦”行动,鼓励和帮助产业工人参加学历培训,提升学历层次。全市每年遴选1500名产业工人参加各级职工夜校(网校)组织的大专、本科阶段学历培训,对取得毕业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学费1000元;对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市以上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大专、本科阶段学历提升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学费全额补助。

  加强高技能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推广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互聘任职任教。组建“高技能人才师资库” “技能大师共享服务团”,推进“英才联盟”建设,组织企业参加职工职业技能“定制培训”。对经认定的“师资库”和“服务团”成员,每年提供三次及以上培训服务的,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人才津贴。

  积极打造高水平技能培训基地。引导、扶持园区、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共建共享一批高水平技能培训基地,为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对硬件设施好、师资力量强、培训效果佳的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市及各市(区)总工会给予一次性平台建设补助5万元。

  【关键词:技能竞赛】

  把技能提升作为刚性岗位需求

  新政策指出,要加大日常练兵比武的组织力度。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瞄准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高端技术,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普惠行动,推动各地、各行业、各企业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市和各市(区)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参赛职工达50人、参赛非公企业达5家以上的,市及各市(区)总工会给予竞赛主办单位工会1万元补助。

  提高各类竞赛奖项的含金量。重点围绕我市“1+5+1”产业体系特点,优选一批紧缺工种、基础工种、新兴产业工种组织开展全市技能状元大赛、一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得市级状元赛一等奖的选手,给予2万元奖励,授予“市技能状元”荣誉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对获得二等奖的选手,给予1万元奖励,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三等奖的选手,给予5000元奖励,授予“市五一创新能手”“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市级一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给予6000元奖励,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对在省技能状元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授予相关荣誉并晋升相应等级职业资格。

  推行技能竞赛项目化补助。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承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市及各市(区)总工会根据项目内容、参赛人数等给予承办单位工会技能竞赛补助。对参加省级以上一类技能竞赛的非公企业以及国有制造业企业职工,市总工会给予必要的食宿、交通、误工、通讯等补助:竞赛期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按参加比赛报到和离会时间计算天数),集训期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最多不超过7天)。

  畅通优秀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优先聘用在省、市级重要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技能型职工。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双贯通”机制,引导企业建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对新获得紧缺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职工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补助,对获评的市企业首席技师给予一次性岗位津贴。鼓励各地工会对晋升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工给予一定补助。

  【关键词:技术创新】

  激发职工赋能成长的内在潜能

  新政策明确,发挥劳模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总工会开展市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对获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开展示范性工作室成效评价,对在技术攻关、技能竞赛、创新创造、带徒培训等方面实绩显著的工作室领衔人及其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放大职工创新成果的社会经济效应。鼓励职工参与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五小”创新活动,大力表彰科技含量高、节能减排佳、经济效益好的创新创造成果。每年举办全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和十大发明专利评选活动,对获奖项目的第一发明人(完成人)奖励6000元,授予“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所有权人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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