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再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

2019-09-02 09:02:20|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自2019年7月1日起,泰州市高港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标准再次调整,这是高港区连续四年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待遇。其中:按省政府26号令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自2019年7月1日起,泰州市高港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标准再次调整,这是高港区连续四年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待遇。

  其中:按省政府26号令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680元;按省政府93号令实施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15元提高到748元。此次待遇提标惠及全区1.75万名被征地农民。(高港区)

【责任编辑:许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