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近日,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健委联合出台《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进医保医师积分制协议管理,这是泰州市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向医保医师延伸的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在全省尚属首家,目的是通过实施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医师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构建起医、保、患三方共同参与的医保医师监管体系,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办法》坚持权责对等、罚责相适原则,对医保医师实行积分制管理,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初始分值为12分,记分规则与交通违法扣分规则相似,根据医保医师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了12分、6分、2分三个扣分档次,并明确了各扣分档次对应的具体违规情形。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6分的,将会被暂停医保医师资格1个月;扣分达9分的,将会被暂停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累计扣分达12分或连续三年每年累计扣分达9分的,将会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1年;对于一次性扣分就达12分的,将会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医保医师资格1-3年。因违规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期间的医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办法》也坚持赏罚分明、绩酬挂钩原则,建立优秀医保医师激励机制,把医保医师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及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价等情况,与其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等挂钩,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医保医师评选活动,对优秀医保医师予以表彰奖励。(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