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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苏州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调为3030元

发布时间:2018-03-30 09:35:4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何洁  |   责任编辑:顾志鸿
昨天,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从4月份起,苏州市区范围(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高新区)8.7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31.5万

  昨天,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从4月份起,苏州市区范围(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高新区)8.7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31.5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介绍,社保待遇遵循“多缴多得”的计发原则,缴费时间长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低,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缴费基数的高低也越来越被广大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所重视。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1963元/月和3030元/月;凡此前单位申报2017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8结算年度社保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月均数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对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8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900元,其他四项社保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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