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记者22日获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推选和表彰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的通知》(苏组通〔2017〕76号)规定,在各地组织推选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审核,拟确定夏有明等100名同志为我省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向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反馈。
记者注意到,此次受推选的大学生村官要担任村“两委”正职、或担任村“两委”副职两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7年8月底)。创业富民成效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扬子晚报记者22日获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推选和表彰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的通知》(苏组通〔2017〕76号)规定,在各地组织推选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审核,拟确定夏有明等100名同志为我省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向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反馈。
记者注意到,此次受推选的大学生村官要担任村“两委”正职、或担任村“两委”副职两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7年8月底)。创业富民成效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