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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万元物业费不知去向 物业公司埋单"糊涂账"

发布时间:2012-11-28 11:16:26  |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   作者:  |   责任编辑:
因长时间收不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小区业主告上法庭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是因为物业费账目不清,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情况,实属罕见。

  因长时间收不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小区业主告上法庭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是因为物业费账目不清,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情况,实属罕见。日前,无锡市滨湖区一居民小区的业委会就把为其服务了3年的南京某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讨要3年中不知去向的163万元物业费。据悉,这起由业委会起诉物业公司讨要虚列物业费的案件在无锡尚属首例。

  一笔糊涂账

  163万元去向不明

  “白条”有17万元

  无锡市滨湖区某小区业委会与南京市某物业公司在2007年12月26日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约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由该物业公司为其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为期3年。按约定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每年能收到约210万元的物业费。之后就一直由该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但物业公司在3年里却从来没有向小区居民公示过物业费的具体用途。

  2011年1月,该小区重新选举了业委会,在与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新成立的业委会发现物业公司财务账目极其混乱,已经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于是业委会自掏腰包找到了无锡某会计师事务所,并委托他们对该小区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这3年间的物业管理方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审计结果显示,该物业公司在3年里共收入物业资金630万元,而支出税金、物业公司酬金、员工工资等各项必须开支共计467万元,有163万元没有办法确认确切的用途。同时,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了数百张“白条”,但这些“白条”上很多钱款都去向不明,没有发票甚至没有收据,而且每一张的款额都有数千元,有些甚至上万元。其中,大部分“白条”上面只有收款人签名,没有物业公司的公章。光是2009年到2010年一年间,这样的“白条”款额就达到了17万元之多。

  面对一笔糊涂账,同年3月23日,小区业委会代表与物业公司代表在多次协商后,签订了一份《会议纪要》。这份《会议纪要》主要是确定了物业公司在3年内收入的物业费总额、纳税金额、酬金、员工工资等各项收入与支出的情况,按照《会议纪要》中确定的各项金额,可以算出确实有163万元的物业费在账目上查不出来,不知去向。于是业主委员会就以这份《会议纪要》为凭据,要求物业公司归还那不知去向的163万元。

  物业公司

  有“白条”很正常

  账目乱是因会计差

  南京这家物业公司认为,有“白条”是很正常的,因为很多维修公司或者其他行业都没有办法开具正规发票,至于那笔163万元物业费的糊涂账,主要是由于会计基础较差,才会导致账目混乱。同时,该公司还认为,所谓的《会议纪要》,是业委会与该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的,南京总公司对此并不知情。同时,《纪要》中酬金计算方式也有错误,而且有一部分支出并没有计入《纪要》中,所以该公司不应该按照《纪要》规定的金额来归还物业费。

  法院

  物业公司返还76万元

  日前,无锡滨湖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的《会议纪要》除酬金计算方式外的其他条款,均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所以应当按《纪要》中的计算方式来确定物业费退还金额。在163万元不明去向金额中,物业公司能够提供发票的各项费用总额为82万元,加上提前解约的5万元违约金,共计87万元。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该物业公司应立即返还小区业主委员会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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