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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一半把装修公司炒了 认为工程不合格不肯给钱

发布时间:2012-11-22 15:48:5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法院认为,张宁峰与赵铭就房屋装修改造工程达成口头协议,该口头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今年年初,张宁峰搬进了位于秦淮区的新家,却完全没有乔迁的喜悦。由于轻信朋友,他没有与装修公司签合同,结果新房装修出了岔子,只好另找装修队重新装修。张宁峰认为原先的装修公司违约,还给自己带来了损失,说什么也不肯付装修款。这家公司只好将张宁峰起诉至法院。

  2011年初,张宁峰买了新房。他的朋友听说张宁峰的房子要装修,主动介绍赵铭给他认识,称其做装修生意多年,还有自己的装修公司。吃了几次饭后,张宁峰觉得赵铭挺靠谱,就在酒桌上口头约定了装修的内容和工钱。

  随着装修的进行,张宁峰对部分效果不太满意,提出重做,否则就要换别人来装修。赵铭不肯让步,他表示,张宁峰不满意可以换人,但必须把自己装修部分的账结清。

  张宁峰不得已找了另一家装修队,可很多做了一半的工程都要重新做。张宁峰说什么也不愿付给赵铭钱。今年,赵铭将张宁峰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装修款。近期,法院开庭审理。(文中人物系化名)

  事件处理

  法院认为,张宁峰与赵铭就房屋装修改造工程达成口头协议,该口头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张宁峰虽认为赵铭装修队所做工程不合格,故另找他人重做,但并不能因此否认赵铭已将该项目施工完毕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政策规定,判决张宁峰付赵铭装修工程款总计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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