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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女主管称怀孕遭辞退

发布时间:2012-11-06 11:03:17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殷丽娟称,作为一名生产刚4个月的新妈妈,以及在我爱我家公司工作11年以上老员工,如今逼不得已,只能利用微博来发声。

  近日,在新浪微博上实名认证为殷丽娟的女士,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北京知名房企,孕期无良欺压孕妇,产后逼迫10年老员工辞职。”殷丽娟称,作为一名生产刚4个月的新妈妈,以及在我爱我家公司工作11年以上老员工,如今逼不得已,只能利用微博来发声。

  随后,经济之声记者采访了殷丽娟女士。殷丽娟说,她在2001年入职我爱我家公司,现在已经工作10余年,目前是我爱我家企划部门的负责人。2011年底,31岁的她怀孕了。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公司之后,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殷丽娟:因为我怀孕之前正好赶上公司的人事大变动,然后我怀孕了之后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我的主管领导,当我告诉他之后他非常明确的跟我表示说因为你怀孕了,所以你肯定不能适应目前的岗位需要,请你离职自己走。

  对于公司的要求,殷丽娟断然拒绝。她说,我爱我家有近万名员工,还没听说谁因为怀孕就要离职的。

  殷丽娟:由于人事变动之后突然在我身上就发生这样的事,我觉得特别的奇怪而且特别的不公平,因为我觉得为公司奉献了十年不应该是受到这样的待遇,而且尤其是一个孕妇,即使我不是一个十年员工,我就是一个普通孕妇你也不能这么对我。

  殷丽娟说,当时她不同意辞职,公司便借口工作失职,从她怀孕的第二个月起对她做出了降职降薪处理决定。单方面降职后,2011年10月,她的工资只有8块6毛钱。

  殷丽娟:这个不是处罚,他们直接说我工作失职,没有经过我签字同意之后就在第二个月对我进行降职降薪了,第一个月扣完保险税之后的,最后剩下来实发工资只有8.6元,完全是让人吃惊的一个数字。完全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连所谓的处理决定我都没见着。

  殷丽娟说,在受到这种不公正待遇后,自己从怀孕三个月起就开始向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怀孕的她冒着大雪,多次往返大兴与城区之间。

  殷丽娟:在好像是12月份,我去大兴劳动仲裁去提起仲裁诉讼,由于仲裁这方面经验不足,仲裁的结果不是很理想,然后又到了大兴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那边也开庭受理了这个案子。我当时真的想的自己觉得特别难,在下雪天你想想去大兴黄村火车站那,我坐地铁4号线还要走20分钟才能走到(劳动动财),然后再走20分钟走回地铁,然后还坐地铁回去,哎…

  2012年8月,我爱我家人事部门表示可以将过去11个月的欠薪差额补上。补发之后没几天,法院通知二次开庭,当时法官审理认为过去欠薪已补发,暂时没有起诉条件,建议撤诉。

  如今,殷丽娟已经生完孩子。休完产假后,她已经回到了公司上班,但是公司给她安排了新的工作地点,在那里,她既没有电脑,也没有电话。

  针对这件事,记者采访了我爱我家公司发言人胡景晖。胡景晖表示,这是个误会,已经澄清了。

  胡景晖:我觉得中间可能有一些误会,在大家信息传递上有一些误会。但事实上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到现在为止她仍然是公司的员工,目前她也还在公司上班,她的薪资,她的岗职都没有发生变化。现在她还是跟一年前拿的薪水是一样的,暂时也没有变化。昨天我也跟她见了面了,其实大家也在协商这个事情,之前的一些误解我觉得已经澄清了。

  但是我爱我家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高晓辉并不这么看。她认为殷丽娟在微博上说的都不是事实。

  高晓辉:我可以告诉你她发的事实完全是失真的,完全是个人情绪一时的宣泄自己的情绪,公司没有任何的对她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的这种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表达的方法都没有,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她所有微博陈述的所有的所有的都不是事实,什么工资的问题,还有其他的都不是事实,我们都是有证据的。

  那么殷丽娟在怀孕的第二个月,是不是仅仅拿到了8快6毛钱呢?这是不是事实?对此,高晓辉是这么回应的。

  高晓辉:这个是她当时需要代扣她所有的社保的相关的这些费用,这不是工资,这是需要她要依法去代扣一些社保,这个已经找相关的律师,所有的全都核过了。

  高晓辉解释说,当初殷丽娟怀孕后,是因为她的工作失职,所以才对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高晓辉:岗位的调整我们也找律师了,这个公司也没有什么违法的,是她的直接管理下属,由于管理失职给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我们有一个连带责任的考核降职,但是由于我们企业的法律条款在这方面的制度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后来我们就把所有的工资全部都补给她了,也就是说她所受的给她工资降薪的这个事实上到现在为止是不存在的,因为已经全部补发给她了。

  殷丽娟在微博中说,现在公司已经把她从公司总部调走,去了另外一个网点,在那个地方,既没有她的电脑,也没有电话。对此,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高晓辉并不认同,高晓辉认为,公司仍然给予了殷丽娟“原薪原岗”的待遇。

  高晓辉:这个也是一个失真的事实,这个是我要保留追究法律权利的,公司分两块,一块是我们的办公楼,一块是原来的张自忠路的管理中心,现在办公的这也有我们三个部门,这不存在叫网点,从企业架构的信息库查询可以看到她是原档。

  针对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高晓辉提出的种种质疑,经济之声再次向殷丽娟女士求证。她对“原薪原岗”的说法嗤之以鼻。

  殷丽娟:岗位仍然所谓的企划部经理,但是现在全部的企划部员工和企划部工作全都集中在南新仓办公区,请问一个部门的经理在东四办公区而她所有的员工都在南新仓办公区并且不受她指挥,不受她的任何指令,这叫原薪原岗吗?另外第二点她让我在东四办公区办公没有给我配任何的电脑,任何的电话。同时在公司内部取消了我的263联系方式,我们所谓的内部沟通的一个通讯工具,这是每个部门经理以及主管级以上的人都应该有的,但是她把我这个已经取消了,不让我跟公司内部的任何中层或者高层管理人员有接触,我不知道她所谓的原薪原岗让我在东四那边管理部门到底怎么来做我的企划部工作。

  殷丽娟对于高晓辉的态度也是非常不满。

  殷丽娟:所以我不知道她所谓的否认她能解决什么问题,高晓辉女士的态度和她处理这个事情的方式才是导致目前事情恶化到现在这个程度的根本原因。

  在采访中,殷丽娟提到她手里有两份录音文件,这两份录音披露了更多的细节。

  殷丽娟:一个是公司第一任总经理陈永(音)先生的,他跟我的录音证据明确提到说这个事是高晓辉女士促使的,现在已经闹到要到法院的地步了,所以我建议你还是走比较好,你开个价吧,你觉得开多少钱比较合适,这是当时的北京公司总经理陈永先生跟我谈话的录音内容。第二段录音是高晓辉女士跟我沟通的时候,高晓辉女士跟我说由于我的事是陈永(音)先生的原因导致的,陈永先生现在已经走了,她出于关爱员工也要把这个事给我处理好,在跟我谈话录音原文里面明确提到老陈早就想让你走,然后老陈一直想整你,没想到整你的时候你偏偏怀孕了,这些明示的文件都是她自己亲口说出来的,她居然否认。

  《天下公司》嘉宾主持,财经评论员李光昱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肯定是要受到保护的,是不应该被辞退的,而且有法定的假期。

  李光昱:法律的角度是取决于事实到底怎么样,这件事关键争议点在事实。双方各执一词,但是从两个人发言之中,至少可以确定几点东西,第一点双方曾经有一个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关系已经超过十年,根据相关的规定十年以上或者你签了三次以上你就有一个长期固定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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