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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7月没交房 无锡业主损失15万只能获赔1万

发布时间:2013-05-21 13:36:1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满心欢喜花了100多万元买新房,本该在去年10月31日前交房,但至今房屋还没完工。市民华先生和一家人的期待落了空,他们想退房,却面临两难的尴尬。

  满心欢喜花了100多万元买新房,本该在去年10月31日前交房,但至今房屋还没完工。市民华先生和一家人的期待落了空,他们想退房,却面临两难的尴尬:如果退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只赔偿1万多元的违约金,远远低于自己将近15万元的实际损失;如果不退房,开发商承诺赠送一个车位,但要放弃今后退房的权利,万一收房时发现质量有重大问题,也只能认了。

  购房者:实际损失将近15万

  华先生称,2011年1月18日,他与无锡市银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仁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银仁御墅花园一套138平方的住房,总价117万元。其中106万元首付款当场付清,余款11万元办理了房贷。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去年10月31日前交房,但至今房屋仍未完工。

  “此前我们没有收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书面告知,直到我们去看房,才发现还是一个大工地。”华先生说,直到现在交房日期还是未知数。“我们几次与开发商交涉赔偿问题,都不能达成一致。他们刚开始说按购房合同约定,退房只赔房款1%的违约金,也就是1万多元。”

  对此,华先生和家人表示不能接受,他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06万元首付款从2011年1月至今,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仅利息就超过8万元;11万元的房贷利息1万多元;他们向装修公司预付了1万元装修定金,还有其他的投入,“我们的实际损失将近15万元,比对方愿意支付的赔偿金高出十几倍。”

  华先生称,在协商过程中,开发商也曾提出,可以送一个车位,但要签字放弃今后退房的权利。“房子现在还没影,如果有重大质量问题,收房时想退都没路可走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华先生同期购房的业主,却有着不同的交房时间。

  该小区104单元的两户业主,其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分别为2013年5月31日和2013年10月31日。“我们这几个单元应该是获得的同一个预销售准字号,为什么交房时间不同?甚至同一幢楼里的日期也不同?”

  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昨天,银仁公司客服部主管谢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31日到期未交房共涉及75户。究竟何时可以交房,她表示要看工程进度,目前无法给出明确日期。对房屋没有按时交付的原因,她称是因为前期拆迁耽搁了。对这些房屋是何时开始建造的,她称不清楚。

  对逾期违约赔偿,谢女士认为,如果购房者不同意合同约定的赔偿条款,大家又协商不成,那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承认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中有可以送一个车位但要放弃退房的条款。“如果购房者现在提出退房,那么我们还可以作为一手房源销售。他们要是现在要了车位,过了几个月觉得不划算再退房,不是耽搁我们的销售吗?”

  那么,同一幢楼的购房者为何签的是不同的收房日期?谢女士称,要问过其他部门才知道,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她没有就此给出回复。

  律师:以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违约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江苏泰伯律师事务所余力律师说,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违约金数额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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