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住建厅4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4年4月20日10时40分左右,新海岸·熙墅湾B10#楼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为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连云港卿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为通报原文:
关于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4年4月20日10时40分左右,由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承包、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新海岸·熙墅湾B10#楼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新海岸·熙墅湾B10#楼
事故地点:连云区海滨大道以北、东哨路以南
事故时间:2024年4月20日10时40分左右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韩宁
总承包单位: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步仁
项目负责人:黄益权
专业分包单位:连云港卿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才
项目负责人:徐守棋
监理单位: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迎春
项目总监:程学标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