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扬州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一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2024-01-17 14:23:00|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扬州市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0台套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

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扬州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一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据江苏省住建厅1月16日发布的《关于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4年1月10日13时50分左右,扬州市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0台套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为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江苏金毅泰物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华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以下为通报原文:

关于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4年1月10日13时50分左右,由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华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扬州市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0台套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0台套项目

  事故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东路

  事故时间:2024年1月10日13时50分左右

  建设单位:江苏大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德才

  总承包单位: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兴武

  项目负责人:姜滨

  专业分包单位:泰州市正大钢业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锐

  项目负责人:魏桂华

  专业分包单位:江苏金毅泰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金林

  项目负责人:魏桂华

  监理单位:江苏华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华

  项目总监:赵国华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