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11月13日发布事故通报显示,2023年11月8日7时15分左右,盐城市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仓储(二期)项目(三标段)C5仓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建设单位为江苏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南通东海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为通报原文: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3年11月8日7时15分左右,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盐城市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仓储(二期)项目(三标段)C5仓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仓储(二期)项目(三标段)C5仓库工程
事故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上海港路169号
事故时间:2023年11月8日7时15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苏雷
总承包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利民
项目负责人:陆卫东
专业分包单位:南通东海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项目负责人:范志国
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鹏
项目总监:吴云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