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住建厅5月6日发布的《关于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3年5月5日12时左右,由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市赣榆区新海石化专家生活区1#、2#、4#住宅楼和地下车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施工机具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以下为通报原文:
关于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3年5月5日12时左右,由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市赣榆区新海石化专家生活区1#、2#、4#住宅楼和地下车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施工机具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新海石化专家生活区1#、2#、4#住宅楼和地下车库
事故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区文化东路东段南侧新海石化专家生活区院内
事故时间:2023年5月5日12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东明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海坤
总承包单位: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玉涛
项目负责人:王绍中
监理单位: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晟
项目总监:张永芳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