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州市住建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南通十建和泰州建宏两家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显示,由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泰州建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山河原著花园一标段项目,存在无施工现场消防总平面图,未建立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制度;消防水源容量不够,楼层消防给水系统不出水(故障);楼房未配备消防水枪、水袋、软管;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未设置照明设施及应急照明;宿舍电源线乱拉乱接,使用多用插座、大功率电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隐患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 2011)的有关规定,给予南通十建、泰州建宏记不良行为登记一次,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以下为通报原文:
关于南通十建和泰州建宏两家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近期,在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
由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泰州建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山河原著花园一标段项目,存在无施工现场消防总平面图,未建立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制度;消防水源容量不够,楼层消防给水系统不出水(故障);楼房未配备消防水枪、水袋、软管;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未设置照明设施及应急照明;宿舍电源线乱拉乱接,使用多用插座、大功率电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隐患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 2011)的有关规定,现给予南通十建、泰州建宏记不良行为登记一次,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通报期六个月。通报期限可视整改情况做出调整。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