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置翔发房地产广告违反“房源信息应当真实”规定被处罚

2023-01-03 09:40:03| 来源:中国财经|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9月,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厦门首置翔发房地产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5.08万元。

  中国网财经12月27日讯 福建市场监管局近期对外公布了12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厦门首置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在列。

  根据通报,厦门首置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楼入口处放置含有“双地铁口”字样的喷绘、悬挂含有“双地铁口”字样的红色网格布,在售楼处灯箱对外宣传楼盘项目与XX中学一路之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9月,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厦门首置翔发房地产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5.08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厦门首置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两大股东,分别是北京众置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翔发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5%和35%。而北京众置鼎福是首创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