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8日讯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嘉晟房地产”)在发布房地产广告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决定对其罚款3000元。
根据处罚信息,嘉晟房地产在赤壁大道万达广场立体停车场发布了房地产广告,文字内容有“买下河阅=买下5所黄州名校黄州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思源学校/东坡二小/实验幼儿园等”、“中昊河阅无名校不赢家建筑面积118-128㎡”等广告宣传语,广告内容由嘉晟房地产提供,但其内容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的承诺;没有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
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表示,在对嘉晟房地产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询问后,嘉晟房地产已主动将违法广告予以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建议对嘉晟房地产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及做出升学承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嘉晟房地产在发布房地产广告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行为从轻处罚:处罚款,计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