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江苏省常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消防设计文件均未经审查,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被罚款43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新隽捷房地产投资建设的运河路北侧、新庆路东侧(CX020728-01)地块项目由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总承包施工,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该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工,开工时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另据信用中国,新隽捷房地产今年4月曾因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被罚款4.3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常钟新街综罚决字﹝2022﹞142700第001号。
资料显示,新隽捷房地产目前有三大股东,其中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旗下的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常州路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