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26日讯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一批违法广告案件的典型案例,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在列。
文件显示,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宣传其开发的“莫奈的湖”楼盘,在售楼部大厅LED显示屏上标有“2021东门迭墅红盘TOP1,二批次荣耀加推,地铁四号线(规划中),距太古里约28公里”、“主城迭墅、唯莫奈的湖拥有五大属性、成洛简快速路、地铁4号线三期(规划中)、有轨电车11号线(规划中)”等广告内容。该内容系公司在互联网上搜索摘抄,未经证实。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在未经查证和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将未纳入规划批复的交通设施工程作为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宣传,易对购房者意愿产生误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即“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2022年3月,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对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罚款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