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1年5月22日9时40分左右,由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盐城市大丰区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以下为原文:
关于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1年5月22日9时40分左右,由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盐城市大丰区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
事故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南区通港路南侧、上海港路东侧
事故时间:2021年5月22日9时4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邦遥
总承包单位: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杏英
项目负责人:陈明华
专业分包单位:江苏协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晓亮
项目负责人:居胜新
监理单位: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鸽平
项目总监:张震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