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宜兴一项目发生事故 致1人死亡

2021-11-22 21:43:27|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2021年11月19日14时20分左右,由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常州市苏建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无宜兴市联东U谷宜兴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

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宜兴一项目发生事故 致1人死亡

  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1年11月19日14时20分左右,由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常州市苏建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宜兴市联东U谷宜兴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以下为原文:

关于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1年11月19日14时20分左右,由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常州市苏建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宜兴市联东U谷宜兴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联东U谷宜兴科技产业园二期

  事故地点: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

  事故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时2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无锡联东金兴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林军

  总承包单位: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新华

  项目负责人:仇渊

  监理单位:常州市苏建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标

  项目总监:薛琛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