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一养老公寓被民政局干部家属承包转租 两年前查处后出租至今

2021-11-11 15:04:59|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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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养老公寓位于淮阴区长江路188号,由政府投资1300万元于2011年建成,共9栋楼,其中8栋用于对外出租,目前共有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康乐老年公寓等三家养老机构租房经营。

  11月9日,江苏一档电视问政栏目曝出淮安市淮阴区养老公寓作为政府投资的养老项目却通过内部招标,承包给了淮阴区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家属,而家属又通过转租的方式对外出租赚取差价。对此违规承包问题,2019年9月,淮阴区纪委已介入,涉事淮阴区民政局副局长已受党纪处分。但时至今日,有关出租合同还在持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报道,淮阴区养老公寓位于淮阴区长江路188号,由政府投资1300万元于2011年建成,共9栋楼,其中8栋用于对外出租,目前共有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康乐老年公寓等三家养老机构租房经营。其产权方是淮阴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前身为淮阴区民政局下属福利公司。

  该节目中,根据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及康乐老年公寓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是从罗某琴和张某莉手中转租了相关楼栋的房屋。据淮阴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祈建功透露,罗某琴是淮阴区民政局原副局长的妻子,张某莉是该局原救灾救济科科长的女儿。

  据了解,淮阴区纪委2019年9月已介入,涉事的淮阴区民政局原副局长已受党纪处分,同时责成淮阴区民政局终止与罗某琴、张某莉的违规出租合同,出租差价所得退缴财政。但时间过去2年,出租合同却并未终止。对此,淮阴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应,承租方当事人曾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要维持合同,依法履行。

  淮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薛乐飞表示,根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对外出租都要向江苏省财政局报批,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所有的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应该交到财政账户,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管理。但淮阴区民政局没申报该资产,其出租行为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招租。

  薛乐飞说,国有资产除了单位主动申报外,市级财政部门也会按照每年30%左右的比例抽查部分资产。但抽查毕竟有遗漏,监管有盲点。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在节目中表示,淮阴区养老公寓项目从2011年建成到目前为止,仍未纳入财政部门建立的资产管理系统,淮阴区财政局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着很明显的不足,基础工作薄弱。他指出,财政部门应加强各级财政部门的基础管理,完善和强化各级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徐洪林还表示,淮阴区老年公寓出租合同的合约期到今年的12月31日终止,租期届满之后,必须按照规定在专门的指定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招标,江苏省财政厅也会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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