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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城乡规划法》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1-09-16 16:55:35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李宾 王嘉浩  |   责任编辑:DH010
被相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761.64平方米园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对其非法占用的15085.75平方米东社社区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共计7.54万

  中国网财经9月16日讯 (记者 李宾 王嘉浩)据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息,因违反《城乡规划法》,进行违法建设,太原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前被行政处罚17.18万。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太原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万柏林区兴华西街118号的东社赞城(C区、D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C区地下车库A区、S-2#托儿所;D区1#-6#、S-1#街道办、垃圾中转站、地下车库B等因越证问题,收到行政处罚单(并自然资罚字[2021]第0035号),罚款17.18万,该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D区1号楼地下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2号楼地上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3号楼地下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4号楼地上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4号楼商业西立面外立 面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5号楼裙房超高0.45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6号楼商业西立面外立面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S-1号楼(街道办)建筑西、北、南立面外立面改变越证违法 建设行为、垃圾中转站建筑北、西、东立面外立面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地下车库B区地上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营销中心主体超高0.4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和对该项目C区地下车库A区地上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S-2号楼(托老所)外立面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罚款:171855. 20元。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今年1月,太原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至面粉三厂、南至上庄街、西至赞城小区、北至兴华街的东社社区集体土地修建倒渣西路。被相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761.64平方米园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对其非法占用的15085.75平方米东社社区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共计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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