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对上海赤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320200004号显示:上海新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存在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的规定,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海新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