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对上海建枫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190146号显示:上海建枫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在浦东新区保障房三林基地06-01地块存在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的行为,违反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 的规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 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上海建枫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浦东新区保障房项目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遭罚
上海建枫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在浦东新区保障房三林基地06-01地块存在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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