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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荣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项目违规遭通报批评 记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发布时间:2020-04-29 17:33:47  |   来源: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陵水荣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陵水珍珠海岸椰林滨海新区16号地块项目一标段、二标段项目违反《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按规定记诚信不良行为

陵水荣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项目违规遭通报批评 记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显示:陵水荣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陵水珍珠海岸椰林滨海新区16号地块项目一标段、二标段项目违反《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预售许可前按照装修设计文件设置样板房及产品展示区,鼓励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参照标准,交付的装修质量和标准不能低于样板房标准。样板房保留的时间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者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不少于2年”。

  现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建设单位通报如下: 一、陵水荣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陵水荣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陵水珍珠海岸椰林滨海新区16地块项目一、二标段项目高层洋房1-10#楼(君悦海小区),于2019年4月24日办理竣工备案手续,2019年12月14日拆除样板房,未按规定保留样板房,违反了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二、海南悦诚置业有限公司 经核查,海南悦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清凤椰林湾一标段(W-03地块)、清凤椰林湾二标段(W-20地块)、清凤椰林湾三标段(W-22地块)、清凤椰林湾四标段(W-04地块)项目,于2019年8月8日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现场样板房已拆除,违反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现对上述两家建设单位的行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按规定记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责令立即恢复拆除的原标准样板房直到保留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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