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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碧园紫荆城项目事故致1死 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1-19 11:17:09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3月2日,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百色市右江区碧园紫荆城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

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碧园紫荆城项目事故致1死 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近期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建罚字〔2020〕8号)显示: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3月2日,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百色市右江区碧园紫荆城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碧园紫荆城“3•2”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右政函〔2019〕109号),认定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一、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姚美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对1号塔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未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并私自攀爬塔吊,施工工地管理存在漏洞,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工地。

  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广西南宁鑫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期间不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业务,时间自2020年1月15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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