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房产 > 曝光台 > 正文

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被撤销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

发布时间:2019-07-26 15:19:55  |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溪边路市政道路工程、同心小区市政道路工程、桥头街市政道路工程、官湖中桥新建工程等业绩,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被撤销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

  图片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7月23日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闽建许〔2019〕125号)》: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7月5日批准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在申请过程中,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溪边路市政道路工程、同心小区市政道路工程、桥头街市政道路工程、官湖中桥新建工程、新口中桥新建工程、福建凯嘉利电机有限公司宿舍楼及2#车间”等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许可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以上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