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截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许〔2019〕109号)》: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7月16日批准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在申请该项资质过程中,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江西红星机械厂3#生产车间、东乡•北港嘉苑工程”代表工程业绩,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实,该业绩申报的技术指标弄虚作假。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