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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或被撤销且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9-07-15 09:25:27  |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其已取得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或被撤销且列入黑名单

  图片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截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7月10日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54号)》: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6月7日批准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贵州省遵义市老干妈风味食品辅助厂房新建工程、遵义马家湾大恒名城2栋、遵义县万寿街和西大街道路工程、遵义县和平工业园区纬二路市政道路工程、遵义县鸭溪经济开发区金溪路工程、遵义县团溪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遵义县尚稽镇垃圾处理场工程施工、遵义县和平工业园区IT配套产业园花园墙道路施工工程、遵义县龙坑镇回龙阁和平大道西道路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2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对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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