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屡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 企业实力遭疑

2019-07-15 09:18:4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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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江西省抚州市再生源生物颗粒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3 厂房、3 烟囱”代表工程业绩,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屡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 企业实力遭疑

  图片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截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7月10日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55号)》: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6月19日批准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江西省抚州市再生源生物颗粒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3#厂房、3#烟囱”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对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

  此前 闽建告字〔2019〕22号显示:

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屡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 企业实力遭疑

  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7月5日批准该公司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江西省万载县鹅峰路市政道路工程、东大路市政道路工程、大北关路市政道路工程、新建白良中桥工程、新建九潭中桥工程”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该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对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并对已公布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的虚假工程业绩予以失效处理。

【责任编辑:DH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