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对上海金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190042号)》,上海金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美极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厂房项目从事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 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罚款壹万元整。
上海金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遭上海住建委处罚
上海金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美极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厂房项目从事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被罚款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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