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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佛山回迁安置公租房面积缩水三成

发布时间:2015-02-01 12:46:06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叶露
佛山名镇近百位公租房拆迁户得到的新建安置公租房严重缩水,部分房屋甚至只有原面积的1 3。然而,大部分上访拆迁户认为,现在政府“一刀切”规定的公租房。

  拆迁时明明承诺产权置换的公租安置房面积“只大不小”,让被拆迁人签了字,到摇号选房时,被拆迁人才发现安置公房的面积竟缩水一大半,2014年10月14日本报曾报道:原佛山名镇近百位公租房拆迁户得到的新建安置公租房严重缩水,部分房屋甚至只有原面积的1/3。对此,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回应,广东省2011年5月18日发布《广东省保障性住房建筑规程》,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规程明确了公租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以内。因此,安置房建设时建筑面积均为50-60㎡。

  然而,大部分上访拆迁户认为,现在政府“一刀切”规定的公租房,很多都有原单位福利房性质,“我们本来应该享受的福利房政策,企业都给我们一笔钱,用于将当时的宿舍、廉租房等扩建,这些并不是公产,也有我们的产权在内。”

  对此,12月1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贴出《禅城区升平片区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安置名单(第二批)》,将政府现有的107套公租房进行翻修,加装电梯,其中新房有30套,其余为旧房。政府承诺,会在近期对承租人的选房意向进行登记。

  眼下如何

  只有承诺

  胶着依旧

  去年12月24日,30余位拆迁户再次来到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要求优先安置。该局工作人员承诺会在1个月内答复。然而,据当时带头的芳姨告诉记者,1月24日,政府的答复并未见到。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陶文峰称,政府的确承诺给这些拆迁户按合同安置,尽量寻找新房,但政府必须尽量筹集新房,再者也要体现公平,一些安置户只有1人却想住大户型的新房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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