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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领导干部到一线当“工头” 推进项目不力将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7-02-16 08:19:14  |   来源:新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未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所需手续,导致项目业主多次往返的,相关人员将被问责。针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复杂、审批互为前置耗时长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开工的问题,问责办法规定了11条追责情形

  资阳市领导干部到一线当“工头”

  本报讯(李梅 记者 郭静雯)未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所需手续,导致项目业主多次往返的,相关人员将被问责。2月15日,资阳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不仅将原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的重点项目办公室升格为项目推进中心,抽调人员实行全脱产集中办公,还出台重大项目推进消极作为问责办法,列出将被追责的33种行为和情形。“在项目推进上,领导干部要像‘工头’一样扎进一线,挂图作战,扑下身子抓落实。”资阳市委书记周喜安要求。今年以来,资阳市委、市政府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项目年”工作。资阳市所有的市级领导都牵头联系一至两个重点项目,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由市项目推进中心“罚点球”,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资阳将2017年确定为“招商引资年”和“项目落地推进年”,年内将实施市级重点项目177个,总投资1479.9亿元,全年计划完成投资348.3亿元。问责办法明确了项目争取引进、审批服务、推进实施等各环节应追责的情形。对不积极主动履行、不完全履行职责,导致重大项目工作推进慢、任务完成差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检查、告诫、通报批评、公开道歉、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免职、辞退、解聘等处分。问责办法还明确了启动问责的依据,包括检举、控告、投诉,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新闻媒体曝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

  针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复杂、审批互为前置耗时长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开工的问题,问责办法规定了11条追责情形。其中,审批负责人出差休假时不委托他人负责,致使项目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也是追责情形之一。

  原标题:推进项目不力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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