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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回应城镇居民宅基地不予登记:维护农民居住条件

发布时间:2017-02-09 14:06:08  |   来源:新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赵龙表示,宅基地是农民

  央视网消息: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在回应城镇居民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给予确权登记时表示,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福利制度,它的特定对象就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说城里人是不应该得到农村宅基地的。

  有记者提问:有消息说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给予确权登记,请问这个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会有比较大的阻力吗?

  赵龙表示,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福利制度,它是有特定对象的,它的对象就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说城里人是不应该得到农村宅基地的。为了维护农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国家严格限制宅基地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流动。

  赵龙强调,不予登记宅基地,是因为国家有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是有严格要求的。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产权。

  赵龙介绍,国家现在也正在推进“三项改革”的试点,包括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的使用,宅基地下一步怎么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或者是能不能在更大范围之间进行流动,我们正在研究。但是最后也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确定下来。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要维持农村宅基地必须是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一种分配和集体组织成员内部之间的流转,城里人特别是工商资本是不能够进入到农村进行宅基地的交易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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