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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禁酒席的荒谬或源于“文件政绩”

发布时间:2017-02-09 11:57:27  |   来源:新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这些限定性极强的规定是贵州某县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管理县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操

  作者:毛建国

  “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这些限定性极强的规定是贵州某县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管理县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操办酒席的“红头文件”。文件一经曝出,引发普遍质疑。近日,人民日报再次关注这一旧闻,并且由此探讨了如何让规范性文件更规范的问题。

  在公众印象中,由于文首列有红色字样的机关名称、文尾盖着公章,“红头文件”有着很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发布的“红头文件”随意任性,像极了乱点鸳鸯谱的“乔太守”,让人左右不是、哭笑不得。这些“红头文件”,很多都没有得到实际执行,但由此对公权力形象造成的损伤,却很长时间无法弥补。

  如何遏制类似“复婚酒席禁令”这样的“红头文件”?公众很容易想到“规范”二字——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目前,多地多部门进行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大扫除”。这些行动正体现了这样的努力。

  “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规范是必要的,但在我看来,这可能还未触及到问题的痛点。尤其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有关方面有着强烈的“红头文件冲动”,甚至推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红头文件”?这其中,有一种可能,就是存在一种“文件政绩”。

  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一种把材料当成政绩的现象,某些地方个别部门组织“精兵强将”,把主要精力用于整理各种汇报材料上,进而把能不能整出一个“好材料”,上升到有没有一个好政绩的高度,由此泛滥开来,就成为“文件政绩”。这些“红头文件”指向的那些问题往往比较严重,上级领导也很重视,民间反响强烈,非要解决不可。但问题很难“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付出很大精力,经历很长时间,而如果职能部门既没有耐心也没有决心,就会想到发一份“红头文件”搪塞。

  揆诸现实,不难发现,一份“红头文件”,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其实有关方面心知肚明。但从政绩上考虑,只要出台了“红头文件”,也就意味着“重视”了这一问题,由此也就可以向上级表功邀功。如果遇到一个糊涂上级,再在口头上表扬两句,则可谓“捞到了大鱼”。因为屡试不爽,“文件政绩”自然随之泛滥。

  以此审视“复婚酒席禁令”,有关方面难道不知道“红头文件”管不到普通群众吗?坊间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确有引导之必要,但需要巧作为,需要做细致工作,而不是蛮干。所谓“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真要举办“复婚酒席”,如何去禁止?真要“没收”礼金,谁有这样的权限,法律允许吗?出台如此荒唐的规定,制定者未必是“法盲”,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制定之时就根本没有想过真要去执行。

  规范地方“红头文件”,对于滥发乱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是问题的一方面;更重要的,应当为地方政策制定者进行权力祛魅,不能任由其将手中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变成了糊弄百姓、瞒骗上级、捞取政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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