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房产 > 房产新闻 > 正文

2020年江西省城市建成区 海绵城市面积不少于20%

发布时间:2017-01-22 11:11:13  |   来源:新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王纪洪、记者陈文秀报道:1月20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家要求,确定江西2017年至2019年,每年需建成的海绵城市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各类新建项目,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

  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记者陈文秀报道:1月20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家要求,确定江西2017年至2019年,每年需建成的 海绵 城市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城市建成区 面积的6%。到2020年,建成的 海绵 城市面积不少于 城市建成区 面积的20%。

  我省提出,在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 时,要融入 海绵 城市建设理念,制定 海绵 城市的实施策略、原则和重点实施区域,并将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用地分类的比例和特点,对 城市总体规划 及 海绵 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年径流控制目标进行分类分解,细化到各地块,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约束性指标;确定各地块内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雨水调蓄容积等指标。

  各类新建项目,涉及 海绵 城市建设的部分,要以目标为导向,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期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各类改造项目,涉及 海绵 城市建设的部分,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棚户区、城中村及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实施。各类在建项目,涉及 海绵 城市建设的部分,要督促增加相应的 海绵 城市工程设施,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江南都市 报)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