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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快下周可办无房证明 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发布时间:2015-06-07 14:26:2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王世停  |   责任编辑:杨振鹏
6月4日,经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管部门协商,群众反映的无法开具“无房证明”问题已得到解决,最快下周南京市民即可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凭证开具证明。

  6月4日,经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管部门协商,群众反映的无法开具“无房证明”问题已得到解决,最快下周南京市民即可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凭证开具证明。

  此前有媒体报道,根据南京市公积金新规,从6月份开始,名下无房租房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发现,享受这一政策利好必须开具“无房证明”,但房管部门针对市民的个人业务只有查询名下房产套数和开具首套房证明两项,目前尚无部门可开具此项证明,导致“政策悬空”。“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随即以“南京市政服务大BAG(系统漏洞)”为题进行报道,引起网友热议。

  4日下午,南京市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经多个部门协商,最快下周一起,申请提公积金付房租的市民可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凭证,再到房产档案馆开具“无房证明”。今后公积金中心将与房管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届时可直接内部查询办理。

  根据新规,本月起,连续缴存满公积金3个月、名下无房且租房自住的南京市民,夫妻双方每月最多可提取18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公租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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