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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绿地理想城“变身”办公楼 开发商承诺退款没兑现

发布时间:2019-09-16 13:15:4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杜磊 王珺妍  |   责任编辑:许蓉
8月8日,现代快报报道了绿地理想城“公寓”变办公楼一事,当时不少业主都已经和开发商签署了退房协议,并约定在2-4个月之内退款。但9月11日,不少业主向现代快报反映,他们与开发商签的

  8月8日,现代快报报道了绿地理想城“公寓”变办公楼一事,当时不少业主都已经和开发商签署了退房协议,并约定在2-4个月之内退款。但9月11日,不少业主向现代快报反映,他们与开发商签的退房协议已经过了退款期,却还没有收到房款。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业主:绿地承诺2个月内退款,逾期仍未退

  9月12日,绿地理想城业主周先生反映,以344676元的全款购买绿地理想城一套25㎡的精装“公寓”。今年5月,周先生得知“公寓”产品实际是商办属性、无法住人,经与开发商协商,他选择退房,于7月11日与开发商签署了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甲方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并补齐退房资料之日2个月内退还给乙方的购房款344676元,并以购房款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5%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计算至乙方实际收到退款之日止的金额作为补偿同时支付给乙方”。协议第4条还写明,“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退款及补偿,甲方同意自逾期之日起以未付购房款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10%计算补偿直至乙方实际收到上述款项为止。”

  “7月11日签协议书的时候我们就把退房资料全部都交给开发商了”,周先生表示,按照协议书的约定,9月11日前,开发商就应该把购房款退给他,但他一直没有收到购房款。

  9月12日,在绿地理想城售楼处,200多名业主喊话开发商,要求按期退房款。业主们介绍,在不同时间段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以及当初买房时的购房方式,都会影响与开发商签订的退款期限,退款期限2-4个月不等。

  徐女士在今年7月18日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按约定应该是在4个月内收到退房款,“绿地当时承诺1个月解压贷款,但也没兑现,我现在还要还房贷”。

  律师:购房人可先协商后起诉

  记者联系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裴宏志,对方却掐断记者电话,且没有回复短信采访。记者采访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陶然,他表示,针对开发商没有遵照协议按时退款的情况,业主可以提起诉讼。目前南京商办改公寓的违规操作比较多,监管比较严,也出现一些业主维权成功的案例。建议购房人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提供证据发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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