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1号)》:福建宏辉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6月13日批准福建宏辉建设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在申请过程中,福建宏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广东省中大印刷厂房建筑工程、广东省清源花园1栋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福建宏辉建设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福建宏辉建设有限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对福建宏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