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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社保证明被江西省住建厅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9-07-09 10:48:25  |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供了假的社保证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社保证明被江西省住建厅通报批评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关于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显示: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266933072907)于2019年5月办理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供了假的社保证明,违反了《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7号)相关规定及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决定对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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