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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大强路道排工程安全事故担责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06-21 16:43:54  |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市包河区大强路(东流路一歙县路一龙川路)道排工程于2018年8月28日发生1起死亡1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担责,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

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大强路道排工程安全事故担责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6月1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建罚字[ 2019 ]第31号)》显示: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市包河区大强路(东流路一歙县路一龙川路)道排工程于2018年8月28日发生1起死亡1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作为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1. 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2. 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3. 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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