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6月12日《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闽建告字〔2019〕30号)》显示:福建省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5月30日批准该公司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虚假的“龙岩高新园三号供水管网工程、高陂上洋大桥”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福建省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该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对福建省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并对已公布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的虚假工程业绩予以失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