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对上海朗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320190001号)》显示:上海朗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存在从事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海朗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