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许〔2019〕93号)》显示:福建省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7月10日批准该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虚假的“福建锦辉轻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楼”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该公司已取得许可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该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项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