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房产 > 房产新闻 > 正文

江苏出台意见推动苏北农民生产与住房改善同步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17 09:08:29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吴琼  |   责任编辑:许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民生产与住房条件改善同步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民生产与住房条件改善同步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制定了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每个住房改善集中区要集中打造1-2个特色鲜明、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特色产业。紧抓住房改善区生产布局调整机遇,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集中,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强化住房改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完善仓储、烘干、冷链等配套设施,推广绿色高效农机具,增强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优势。优先在农民住房改善区周边配套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意见鼓励乡镇工业园区与住房改善区融合发展,加强住房改善区技能培训,引导住房改善区农民到工业园区就业。加快完善住房改善区物流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健全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积极开展电商从业技能培训,推进电商平台与住房改善区特色产品精准对接。

  引导利用农民闲置住房发展乡村民宿,在住房改善区重点打造典型示范乡村旅游产品。有针对性加强住房改善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精准采集用工信息,全面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在农民住房改善区建设各类创业园和创业点,重点打造一批新型农民创业载体,帮助住房改善地区农民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住房改善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将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免费培训对象。

  全面加强住房改善区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率先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把住房改善区的村集体改造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场经济主体。省重点帮扶县产业富民资金重点支持住房改善区产业发展。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