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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民办学校连续3年年检不合格 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01-31 13:53:0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1月29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学校通过依法依规办学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南昌定于2019年3月-5月对全市民办学校2018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年检。连续三年

  1月29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学校通过依法依规办学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南昌定于2019年3月-5月对全市民办学校2018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年检。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据悉,年检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以前持有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职业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重点内容包括依法依规办学、学校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党组织建设等情况。重点围绕学校资产、安全防范、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合作办学情况及资金收支管理、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等方面内容。

  记者了解到,年检将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再由教育行政部门逐一审查年检材料和实地抽查。年检存在8种情况之一者,由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8种情况分别为:连续两年未招生或所招学生达不到规定的开班额的;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经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擅自与公办学校或外地市院校联合举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等,并对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跨学年收取学费的;学校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提前或变相撤出的;对于学生、家长的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违法办学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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