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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分包工程 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6-28 14:27:13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京建法罚( 市 )字 [2018]第140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违法分包工程,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437.5元。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京建法罚( 市 )字 [2018]第140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违法分包工程,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437.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4月17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北京燕莎中心凯宾斯基饭店改造项目消防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行为涉嫌违法分包工程。

  经查明,2017年6月23日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了北京燕莎中心凯宾斯基饭店改造项目消防工程,2017年8月10日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签订了北京燕莎中心凯宾斯基饭店改造项目消防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是:消火栓及水喷淋系统:包括管路敷设,包括阀门、甲方指定沟槽件及玛钢件(亿佰通)、支架、材料、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包括管道的冲洗打压试验。合同价款为390000元整。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是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的直属分公司,在签订上述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时,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据此,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北京市住建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123A010条,决定责令北京中联行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625%的罚款,罚款额为24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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